全部 |
護照原件 | 1 | 1. 必須在行程結束後還有超過6個月的有效期,并請在護照最後一頁持照人處簽名(适用于舊版護照);護照無破損,簽字請用圓珠筆或水筆(藍色或黑色);
2.如客人有舊護照,請務必提供;如遺失請提供遺失證明(本人手寫遺失說明或者由派出所出具的遺失證明);
3.護照需有至少兩張空白的簽證頁,不含備注頁。 | √ | √ | × |
身份證複印件 | 1 | 正反兩面複印在同一張A4紙上,複印内容必須清晰。 | √ | × | √ |
戶口簿複印件 | 1 | 1.已婚提供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戶口簿,未婚提供本人及父母的戶口簿(戶口本均需複印至第一頁空白頁);
2.集體戶口的必須同時複印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地址頁)及本人頁。 | √ | × | √ |
照片2張 | 2 | 必須是6個月内近期白底彩色照片(露耳、露眉、不露齒),2寸(3.5cmx4.5cm),照片中的臉部尺寸從頭頂到下巴底部須至少達到30mm。(照片背後請用鉛筆簽字) | √ | √ | × |
簽證資料表 | 1 | 所有内容需如實、完整、清晰填寫,并有申請人親筆簽名确認。 | √ | √ | × |
結/離婚證複印件 | 1 | 1.已婚/離婚人士請提供結婚證/離婚證複印件;
2.如遺失結/離婚證,請到婚姻登記管理中心補辦,如無法補辦,請提供該機構開具的夫妻關系證明。(需由該機構的信箋紙開具,寫明雙方姓名、性别、身份證号、居住地址,并證明其夫妻關系,并要有該機構負責人簽名蓋章。) | √ | × | √ |
銀行流水賬單(顯示“工資/養老”字樣非常重要) | 1 | 個人銀行借記卡對賬單明細,要有近半年往來的銀行流水賬單(銀行流水單中最好體現工資、獎金、養老字樣等),最後一筆交易日期在送簽日期前30天内,具體送簽日期請咨詢送簽社,活期餘額不少于30000元,并且須加蓋銀行公章或活期存折整本複印件。(信用卡不能使用) | √ | √ | × |
在職人員 |
在職證明(英文版) | 1 | 1.申請人在單位的職務、月薪,在現在工作單位工作時間、目的地、行程日期、準假天數,說明誰承擔費用并保證其遵守當地法律以及按時返回中國,單位保證申請人回國後保留其職務。
2.要有供領館查詢的準确單位地址、單位電話;簽字人姓名、職務,(請負責人手寫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請特别注意:在職證明不能由本人或者同行人簽名;如申請人為法人代表,則需其他負責人手寫簽名;内容用英文黑色字體打印,手寫無效。 | √ | √ | × |
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非事業單位) | 1 | 非事業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1份,注意:需有最新的年度年檢章,複印件要加蓋公章(企業單位蓋公章,學校蓋黨支部章,公安機關蓋政治處章);(如提供不了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請本人提供解釋信加蓋公司公章及工作證複印件)。 | √ | √ | × |
加蓋公章的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事業單位) | 1 | 事業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1份,複印件要加蓋公章(企業單位蓋公章,學校蓋黨支部章,公安機關蓋政治處章);(如機關、事業單位等提供不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複印件,請本人提供解釋信加蓋公司公章及工作證複印件)。 | √ | √ | × |
退休人員 |
退休證明 | 1 | 退休證整本複印件,(如尚未辦理退休證或内退,用原單位出具的正規的英文退休證明代替,領導簽字蓋公章)。 | √ | × | √ |
在校生 |
學生證\學籍卡複印件 | 1 | 學生證\學籍卡清晰複印件 | √ | × | √ |
準假信(英文版) | 1 | 1.内容要求:姓名、所在班級、目的地、行程日期、準假天數、說明誰承擔費用并保證其遵守當地法律以及按時返回中國。2.要有供領館查詢的準确學校地址、學校電話;簽字人姓名中英文須一緻、簽字人職務,并加蓋學校公章。
*特别注意:用英文黑色打印,手寫無效。 | √ | √ | × |
畢業證書\錄取通知書 | 1 | 當學生在升學階段時須提供畢業證書或錄取通知書複印件。 | √ | × | √ |
加蓋公章的學校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 1 | 本人所在學校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并蓋章。(學校蓋公章或黨支部章) | √ | √ | × |
其他情況 |
出生公證認證書 | 1 | 18周歲以下申請人以及18周歲以上學生需要辦理。
*注意事項:
公證書需含英文翻譯并經外辦認證。
上海領館接受客人提供中英文對照的公證書,須要認證。
如果其父母已故,需提交被中國外交部認證的死亡證明或者在出生公證上注明父母或者父母其中一人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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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未滿18周歲) |
委托公證認證書 | 1 | 18周歲以下申請人需要辦理。
*注意事項:
公證書需含英文翻譯并經外辦認證。
上海領館接受客人提供中英文對照的公證書,須要認證。
離異家庭父母一方出行也需要提供委托公證,須要認證。
未成年人與父母雙方出行,如父母其中一方已經持有有效簽證或屬于免簽情況,申請丹麥ADS團隊簽證時,領館将視為僅與一方出行,須要提供已經持有有效簽證或屬于免簽情況的那一方家長的委托公證認證。
如果其父母已故,需提交被中國外交部認證的死亡證明或者在出生公證上注明父母或者父母其中一人已故。
委托公證書須要明确出行時間(具體到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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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關系公證認證書 | 1 | 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跟随父母以外的親屬出遊,需提供未成年人和親屬的親屬關系公證認證書。
*注意事項:
公證書需含英文翻譯并經外辦認證。
上海領館接受客人提供中英文對照的公證書,須要認證。
未成年人申請人随非直系親屬出行,非直系親屬需要提前做同意委托函公證認證。(内容為接受申請人父母的委托,在旅行期間監督申請人),此外領館有極大幾率要求客人親自前往領事館當面簽署同意委托函。 | √ | √ | × |
其他情況 |
擔保人材料(18周歲以下以及18周歲以上學生) | 1 | 18周歲以下申請人以及18周歲以上學生的不同行父親/母親請提供:
身份證複印件、單位英文在職證明原件(使用單位擡頭紙,加蓋公章,内容要有工作年限,月收入,職位,負責人職務與姓名并且手寫簽名,單位地址、電話、傳真号碼)、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和近6個月的流水賬單一份,活期餘額不少于30000元,并且須加蓋銀行公章。(信用卡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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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職業說明 | 1 | 打印自由職業者說明書一份,寫明對賬單每月資金來源,并提供相關收入證明材料,如:房屋租賃合同複印件、股票交割單複印件需蓋證券公司章、證券交易等等) | √ | √ | √ |
擔保人材料(自由職業) | 1 | 若申請人沒有支付能力需要他人支付時,需提供:1.付費方與申請人的親屬關系公證書,須外辦認證。(親屬關系公證書的申請人必須為無獨立經濟能力一方,且能體現雙方的親屬關系。)2.付費方的工資單或流水賬單并且加蓋銀行公章。3.付費方的英文在職證明和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 √ | √ | × |
擔保人材料(無業已婚成年人) | 1 | 1.配偶單位英文在職證明原件1份(使用單位擡頭紙,加蓋公章,内容要有工作年限,月收入,職位,負責人職務與姓名并且手寫簽名,單位地址、電話、傳真号碼)
2.配偶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并加蓋公章
3.配偶銀行借記卡對賬單明細,要有近半年往來的銀行流水賬單(銀行流水單中最好體現工資字樣、獎金字樣等),最後一筆交易日期在送簽日期前30天内,具體送簽日期請咨詢送簽社,活期餘額不少于30000元,并且須加蓋銀行公章或活期存折整本複印件。(信用卡不能使用)
4.已婚無業的成年人(家庭主婦/夫)需提供結婚證公證,需認證;
5.打印一份無業已婚成年人情況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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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材料(無業未婚成年人) | 1 | 1.父母雙方單位英文在職證明原件(使用單位擡頭紙,加蓋公章,内容要有工作年限,月收入,職位,負責人職務與姓名并且手寫簽名,單位地址、電話、傳真号碼)
2. 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并加蓋公章
3.父母的銀行借記卡對賬單明細,要有近半年往來的銀行流水賬單(銀行流水單中最好體現工資字樣、獎金字樣等),最後一筆交易日期在送簽日期前30天内,具體送簽日期請咨詢送簽社,活期餘額不少于30000元,并且須加蓋銀行公章或活期存折整本複印件。(信用卡不能使用)
4.申請人與出資人的親屬關系公證,須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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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證、機動車登記證書 | 1 | 房産證清晰複印件、注冊登記機動車信息欄的複印件或購車發票複印件,作财産證明的輔助材料。 | × | × | √ |
有效暫住證或居住證複印件 | 1 | 戶口不在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的申請人須提供在以上省份6個月以前開始生效的暫/居住證複印件,如暫/居住證未滿6個月的申請人,需提供居住處所屬公安局開具的居住時間的證明并留有公安局聯系人電話。 | √ | × | √ |
拒簽解釋信原件 | 1 | 須說明準确的拒簽時間、地點及拒簽原因等,并簽上本人姓名。 | √ | √ | × |